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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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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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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统筹安排省级资金,推动企业加快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和先进工艺装备实施新型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引进和购置设备实施产线升级、智改数转、节能环保降碳、安全生产、微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内企业实施的安全环保类打捆项目。对引进和购置设备实施产线升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对智改数转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对节能环保降碳和安全生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原文如下: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6)47号)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2026年2月9日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优化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一)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范围。1.落实国家设备更新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在继续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基础上,将民生领域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设备更新,安全领域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消费基础设施领域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纳入支持范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成都海关、四川邮政管理局、省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市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优化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流程。2进一步优化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条件,降低申报项目的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惠及面。进一步优化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审核流程,发挥“2+N”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作用,总体按照“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家复核”的方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筛选把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力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3.统筹安排省级资金,推动企业加快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和先进工艺装备实施新型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引进和购置设备实施产线升级、智改数转、节能环保降碳、安全生产、微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内企业实施的安全环保类打捆项目。对引进和购置设备实施产线升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对智改数转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对节能环保降碳和安全生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4.继续统筹省级资金,支持住建、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责任单位: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5.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执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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