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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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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的通知制发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日期2023-11-10索引号2489247186824462873编号青政办字〔2023)67号规范性文件登记无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构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体系,根据《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鲁政办字〔2023)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优化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环境,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绿色低碳投融资模式和路径,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打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青岛样板。力争到2023年底,绿色金融规模获得较大提升,转型金融发展取得积极突破。到2025年底,碳账户应用场景更加多样,碳金融产品更加丰富,碳交易市场参与度有效提升;基于海洋碳汇的金融产品逐步丰富;争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突破150亿元,绿色贷款余额突破6000亿元;碳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重点任务(一筑牢碳金融发展根基1建立精准识别对接机制。建立完善碳金融项目库,鼓励格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认定评价标准,推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入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为金融要素精准保障提供支撑。(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2建立数字化服务体系。依托全市统一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开发碳金融服务功能模块,利用碳账户大数据赋能,为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产业信息、绿色项目信息与绿色企业画像,协助解决绿色项目识别和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3建立碳普惠服务体系。加大碳普惠平台推广力度。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开发碳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探索运用碳普惠机制助力企业、社区、家庭中小型减排项目实现价值。(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4构建碳金融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绿色组织机构,提升碳金融产品研发和风险防控能力。支持设立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地方金融组织。鼓励绿色金融研究机构、专业智库创新发展。(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落实)5.构建风险监测防范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碳金融产品资金的后续管理。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绿色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应急预案,防范化解风险。(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二)拓宽碳金融融资渠道6加大绿色低碳领域信贷投放。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完善信贷政策,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聚焦绿色低碳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支持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各类绿色低碳重点项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7.支持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推动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完善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充分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模式,降低企业发债难度和成本,提高市场主体认购意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8.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深化投贷联动等融资服务方式创新,引导各类资金投向绿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用足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T$),支持绿色转型相关项目。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9开展绿色保险实践。构建多场景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开展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和应用实践,探索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机制。探索推行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积极推行海洋碳汇保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10丰富碳金融产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远期、碳租售等碳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题的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鼓励发展节能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引导各类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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