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双碳基础知识碳达峰碳中和其他报告文献【政策】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admin

文档

9568

关注

1

好评

0
DOCX

【政策】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阅读 822 下载 311 大小 1.13M 总页数 11 页 2025-11-07 分享
价格:¥ 9.90
下载文档
/ 11
全屏查看
【政策】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还有 11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11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有任何问题,文件需求请联系WX:baomafenxiang520

11月5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对于利用2025年已发布新能源发电建设方案中的指标规模实施绿电直连的,并网型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为保障全省维持在合理的消纳水平,原则上不允许并网型绿电直连向公共电网送电。对于申请新增新能源项目实施绿电直连的,考虑我省新能源消纳空间,并网型原则上采取“整体自发自用”模式,不向公共电网送电,新增新能源项目可增补纳入新能源发电建设方案。利用新增新能源项目实施人工智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绿色氢基能源、绿电制热(汽)等并网型绿电直连,可申请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根据年度新能源消纳情况,依申请顺序确定,上限不超过20%。并网型绿电直连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进行注册,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根据市场交易结果安排生产,并按照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进行结算。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可分别注册,以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我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起草了《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1月13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至我委(电力处)。公示期: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4-86901229邮箱:Insfgwdlc(@163.com附件: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1月5日附件辽宁省推动绿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等相关文件,全面提升我省新能源消纳空间,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所提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负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负荷开展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的,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后另行安排。(二)发展目标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