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双碳基础知识碳达峰碳中和其他报告文献【政策】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附解读)
admin

文档

9209

关注

1

好评

0
DOCX

【政策】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附解读)

阅读 760 下载 604 大小 26.83K 总页数 8 页 2025-10-21 分享
价格:¥ 9.90
下载文档
/ 8
全屏查看
【政策】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附解读)
还有 8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8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有任何问题,文件需求请联系WX:baomafenxiang520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文件指出,竞价主体包括: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投产、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下同)和集中式光伏。原文如下: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内新能源发电经营主体、售电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按照《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5)222号)安排,为扎实做好我省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工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制定了《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能源局2025年10月15日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根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5)222号)安排,为做好我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竞价原则(一)充分衔接。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综合考虑湖北省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每年动态调整。(二)分类组织。充分考虑新能源不同类型项目建设运营成本的差异性,初期按照技术类型分类组织竞价。(三)公平公正。统一竞价平台,所有新能源项目同台竞价,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水平。(四)高效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立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竞价工作机制,避免无序竞争和违规操作。二、竞价模式设计(一)竞价组织方与场所组织方:竞价工作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委托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开展。场所:依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能源云、网上国网等对外服务平台开展资格审核、竞价组织和信息发布等工作。(二)竞价主体1.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投产、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下同)和集中式光伏。2.竞价公告发布前已全容量投产、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独立参与竞价的分布式光伏。3.代理分布式光伏参加竞价的聚合商。(三)竞价资质要求1,已投产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已纳入省级及以上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开发建设)方案;省电力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书面回复意见: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文件/备案文件(总容量、机组类型、主要技术参数等);工商营业执照: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完成AGC调度闭环控制:调度机构出具的首次并网时间证明:电力业务许可证(暂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提供全容量投产时间承诺书)。2.已投产的分布式光伏。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与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1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完成AGC调度闭环控制:10千伏以下的分布式光伏满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条件。3.未投产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已纳入省级及以上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开发建设)方案:省电力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书面回复意见: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备案文件(总容量、机组类型、主要技术参数等):工商营业执照:全容量投产时间承诺书。4.分布式光伏聚合商。具备售电公司资质,与被聚合分布式光伏签订代理协议,并在网上国网平台注册和参与竞价。(四)竞价组织分类初期按照风电、光伏两类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分别组织竞价,风电包含分散式风电,光伏包含分布式光伏。当单一类别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实行合并竞价。具体分类以当年竞价通知为准。(五)竞价电量规模1.竞价机制电量总体规模各类型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按照申报项目的年度上网电量乘以该类型规模比例系数K确定,其中:年度上网电量按照申报容量规模(交流侧,下同)与省内该类型机组近三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扣除该类型机组上年平均厂用电率计算得出,集中式光伏与分布式光伏分别计算。各类型规模比例系数K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能源局结合该类型存量机制电量比例、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计完成情况、用户电价承受能力等确定,在当年竞价通知中公布。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风电竞价电量总规模=∑单个风电申报容量×近三年风电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一上年风电平均厂用电率)K1光伏竞价电量总规模=∑单个集中式光伏申报容量×近三年集中式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一上年集中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K2十∑单个分布式光伏申报容量×近三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一上年分布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含自发自用))K22.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上限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上限按照申报项目预计的年度上网电量乘以该类型项目申报比例系数M得出。申报比例系数M综合考虑年度机制电量总规模水平和各类型项目自发自用电量水平确定,计算公式如下:风电申报规模上限=申报容量规模×近三年风电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一上年风电平均厂用电率)×M1集中式光伏申报规模上限=申报容量规模×近三年集中式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一上年集中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M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