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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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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国家下达安徽省2025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为24.3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21.64%,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为25.36%。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及其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方案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1.省电力公司。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5.37%,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22.54%。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5.37%,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22.54%。第二类市场主体(电力用户)3.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通过电力市场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5.37%,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22.54%。4.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5.37%,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22.54%。电解铝行业5.电解铝行业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用电量对应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2025年度电解铝行业电力用户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为25.36%。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等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ahsny je@163.com,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2024年12月24日安微省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制定本消纳保隆实施方案。一、消纳保障实施机制(一)省能源局按照国家下达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筒称“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对省内承担消纳贵任的各市场主体,明确消纳贵任权直,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总量消纳贡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责任权重对市场主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术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落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二)客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应按照国家下达的消纳责任权重,承担与其年售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依据本消纳保进行账户注册,积极主动完成消纳贵任权重。戴励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超额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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